曾經...
我玩大哥的電腦,大哥的遊戲機,
大哥要玩時,我不能玩,我正在玩時,大哥要用,就要給回他。
好了,我終於買了NDSL,是屬於自己的,大哥發現了,「借給我吧!」,
借回了公司玩.原來100%全新的機子變成 機身100%花痕地還回我。
好了,我終於買了NETBOOK,是屬於自己的,大哥發現了,「借給我吧!」,
借回了公司用.原來100%全新的機子變成 機身100%花痕地還回我。
好了,大哥有一部IPONE,一部IPAD,咁我唔用IOS系統,我買ANDROID平板, 大哥發現了,
「借給我吧!」,在家三部一齊玩。
是我蠢吧! 買玩具,想在家玩,,買 NETBOOK 想在家學習,這裡不是「我」的家啊!
這一刻,我承認,我輸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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